以首席责任官(Chief Responsibility Officer; CRO)、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s,CSO)为代表的岗位,成为西方公司治理里的一个新现象,他们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等事务,将企业的产销运营、慈善公益、金融投资、价值创造等活动相整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本期我们推介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符如春伊助理教授及其合作者Yi Tang (University of Hong Kong),Guoli Chen (INSEAD)的论文: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s and corporate social (Ir)responsibility(《首席可持续发展官与企业社会(非)责任》),全文深入讨论了企业设立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篇文章于2019年在管理学顶级期刊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线上发表,2020年正式刊出。
2004年杜邦公司第一个在公司设置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随后可口可乐、UPS、家乐氏等大批西方企业开始在公司内部设置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的岗位,专职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截至2015年,30多家美国企业设置了CSO(The Atlantic, 2015)。在作者所采用的数据中,有105家企业设置了CSO,占比23%。
从逻辑来说,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的设立,可以帮助企业有效改善供应链企业的工作条件、制定更加安全的工作程序,以及从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的产品中获利等(Forbes, 2014)。同时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的设置,标志着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可以更加有效地分析公司的社会责任现状,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但是从经验实证的角度,鲜有文章分析二者的关系。作者从高阶理论和注意力视角,分析了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
作者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分解为企业的负责任行为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与不负责任行为 (Corporate social irresponsibility)。由于首席可持续发展官确保了公司会把更多的注意力聚焦到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领域,首席可持续发展官的出现将显著改善企业的社会绩效——企业将从事更多的负责任行为和更少的不负责任行为。同时基于人们对负面信息的额外关注,研究发现,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的设立对企业的负责任行为(CSR)与企业的不负责任行为(CSiR)存在不对称作用,相较于负责任行为,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在不负责任领域的改善作用将更加明显。
围绕影响注意力分配的情境,文章还探讨了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Sustainability committee)和行业原罪(Industry culpability)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设立,能够进一步加强可持续发展在公司战略中的重要性,帮助首席可持续发展官调动更多的公司资源与注意力,加强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类似地,考虑到有原罪的行业(例如烟草业、赌博业等)需要面对公众对其社会责任的严重质疑 (Hudson,2008),在这些行业内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拥有更多的空间去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包括调动公司资源、减轻其他高管的注意力约束。同时,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行业原罪的加强作用在不负责任领域(CSiR)更显著。
从公司实践的角度来看,不少企业开始意识到可持续性和效率是齐头并进的(New York Time, 2007),因此不少企业开始通过组织设计来管理公司社会责任事宜,但是事实上,企业CSR或ESG事务的管理,单独靠企业的CSR部门会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状况,例如企业ESG管理中涉及员工招聘、员工培训等问题。本文介绍了西方公司通过设置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来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并用证据验证了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的设立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事实。同时本文也回应了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入究竟是实质性的还是只是形式主义。文章发现企业的社会绩效表现、财务实力和所处的制度环境均会影响企业是否设立首席可持续发展官(CSO)。但是不论企业的动机是什么,首席可持续发展官都能为企业带来积极的影响,改善企业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表现。
本文采用了美国S&P 500上市公司在2005至2014年间的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可信度,作者通过多个数据库进行交叉验证。在测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时,为了降低内生性的影响,采用t+1的方式测量CSR和CSiR。同时,考虑到企业设置CSO并非是随机的,作者将行业内设置CSO的比例作为工具变量,来进一步分析CSO设置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关系。
参考文献:
Fu R , Tang Y , Chen G . 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s and Corporate Social (Ir)responsibility[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20(3).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社计未来):首席责任官,对企业有什么好处?